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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举办台湾法律实务及律师制度分享交流会
近日,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举办一场“与台湾资深律师面对面交流分享会”,此次会议邀请台湾地区执业律师黄达元先生与大家分享台湾法律制度的概况,分别从法院制度、刑诉、民诉及行诉等方面的法律实务讲解两岸地区法律制度的相同之处和区别,同时针对律师制度、律师业务和律师专业学习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热烈的互动。
此次分享会,由达方所主任江沃鸿律师担任主持人,向黄律师及参会人员讲解“达方”二字的由来及创所理念,并向参会人员简述黄律师的履历。
黄达元律师,不动产估价师、地政士、记账士、不动产经纪人,在台湾已执业近20年,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特别对台湾地区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实务有深入的研究和经验。同时,黄达元律师于2017年通过大陆的司法考试,现正申请大陆地区执业律师。
台湾地区法院与律师制度
首先,黄律师给大家讲解台湾现行的法院与律师制度,指出台湾地区的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度”,并提及台湾地区行政法院系统的设置构架,让参会人员了解到台湾地区的法院层级设置及法院的管辖规定。而台湾律师制度的特点则是律所的功能性较低,重点介绍台湾地区律所的设置和律所税务问题,指出主管机关以律师个人为考核对象,管人不管所。
民诉程序、刑诉程序及行诉程序
紧接着,黄律师就台湾的民商法律制度讲述与大陆地区民法体系汇编的异同点,强调台湾地区的民事起诉,是以请求权为基础。同时也讲述台湾的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运作方式,重点提及刑事诉讼程序与大陆地区的异同之处。会上,黄律师通过分享真实的案例,将台湾地区涉及公司法、劳动法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以幽默风趣的方式讲解,使参会人员对台湾民商法律制度理解地更透彻,对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运作方式也有更清晰的认识。
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实务经验
最后,黄律师结合自己开发房地产和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验,压轴分享台湾地区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实务经验,以及台湾地区对于房地产信息公开的情形及不动产估价的实务。通过黄律师精彩的分享,交流提问环节,与会人员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希望黄律师能给大家答疑解惑,气氛高涨。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行内间的专业交流学习,并以开放包容的态度不时举办有关交流学习活动,达方所将继续以谦虚的姿态与各位同行共同进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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