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5-19

  无法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离婚。但是基于离婚案件的复杂性,有的夫妻可能会选择撤诉。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反复撤诉,浪费司法资源,往往对撤诉会作出一定的限制。离婚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一、离婚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当事人撤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撤诉经法院准许并裁定后,当事人不能反悔,若再提起离婚必须另行诉讼,本案终结。

  2.当事人自撤诉裁定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须等裁定生效六个月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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