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5-19

  一、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1、《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处的“特殊情况”由于法律、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实务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2、针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诉讼,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对于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二、离婚案件拒绝到庭有什么影响

  被告不到法庭,只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只要你理由正当受法律认可,法院依然可以判决离婚,他只可提起上诉,如果上诉失败,人不到不鉴字也没有用。判决书依然生效。

  三、离婚案件能缺席判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因为会涉及到调解程序,被告如果不到场,法院一般会慎重对待。但如果被告经依法传唤或者通过公告送达后仍不到场,且已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会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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