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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方动态|我所社区法律顾问走进社区开展电瓶车安全使用巡回讲座
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在大东街道综合办、应急办和司法所的指导下,达方所和律所党支部立即响应,组织成立了宣讲团,为大东街16个社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巡回讲座。
2021年9月30日上午,我所参加了大东街巡回讲座的第一站,中山三社区组织开展的法治讲座之《电瓶车安全使用规范指引》活动,由大东街保障中心主任吴燕华主持,应急办科长周栈伟、大东街司法所所长傅声华、以及我所胡少仪、叶继顺、杨琴、何彩莲律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开场,大东街司法所所长傅声华向各位街坊、美团外卖等快递人员传达了在大东街各个社区开展巡回讲座的目的和意义,他表示:一方面,现今电瓶车的使用大幅提高,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出行代步、快递和外卖等相关行业不二选的交通工具。电瓶车给人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亦带来因使用不当等引发火灾事故,给家庭、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后果,相信广大居民群众在电视或其他媒介或多或少也看到了相关事故的报道,触目惊心,可以用个字形容“惨”。
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法治讲座的形式,让各个社区的广大居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如何规范使用电瓶车,遵守相应的法规。同时希望参与讲座的广大居民群众能够在了解相关知识后,可以以点带面的引导、劝导身边使用电瓶车的车主规范操作,最大范围的扩大此方面的知识传播(做到人人安全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电瓶车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杜绝无知者无畏而引发悲剧)。最后,希望每一位居民群众,能够因为通过讲座的内容,了解后在社区生活小区广泛宣传安全使用电瓶车的必要性,为辖内的幸福生活奉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我所合伙人胡少仪律师发言表示,在建党100周年,我们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切身利益出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操心事。针对电瓶车事故频发,作为千千万万律师的一员,我们发挥自身专长,在大东街16个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巡回讲座,期望能为群众普法解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如果居民乱停乱放电瓶车引发安全事故,电动车车主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本次的讲座中,由我所叶继顺律师以今年5月份发生的成都电瓶车在电梯间起火的真实案例切入,为居民群众讲述《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叶律师结合近期广东省各级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行政处罚单、法院判决等,以案说法,为到场社区居民、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详细讲解电瓶车违规充电、乱停乱放电瓶车等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为在座人员讲解了电瓶车新国标的规定,提醒大家正确选购,安全规范使用电瓶车。在场的所有人员都听得十分认真仔细,积极参与了有奖问答。
最后,傅所长总结,在社区同志精心组织安排下,在广东达方律师所团队细心充足准备下,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巡回讲座第一站,活动有序、教材生动,既有全国案例,又结合身边事例,讲座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在座的居民代表及快递行业代表受益匪浅,掌握了如何安全规范使用电瓶车,为今后降低因使用不当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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